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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0 18:23
1基本内容
LT20 第4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纪念币
【商品单位】 枚
【全 套 数】 1 枚
【发行日期】 1995-4-11
【 规 格 】 直径25
【 图 案 】 /
【 面 值 】 1
【市 场 价】 16 元
【中邮会员价】 15 元
【中邮黄金VIP价】 14.7 元
【中邮白金VIP价】 14.55 元
【中邮金钻VIP价】 14.4 元
2品种属性
金银币/纪念币-金银币/纪念币/钞。
黄金币,年代不详,其他题材,单件销售,圆形,非流通纪念币。
3钱币简介
四十三届乒乓球锦标赛纪念银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沈阳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本枚银币,正面图案;天津体育馆外景,会标,国号。年号,背面图案,男女子混合双打运动员,直径;40MM,成色;99。9%,含纯银;1央司,面值;10元,铸造发行量:3000枚。成色标准,重量合格,质量普制,谨此证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
此纪念币发行量特别稀少,鉴定书带外文版,望喜欢钱币的朋友不要错过机会,本人当年购买的时候通过关系,珍藏多年,最近急需钱,忍疼割爱。
4当时的通知
第4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四十三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以下简称第四十三届世乒赛),将于一九九五年在我国天津举行。为加强对这次锦标赛会徽、吉祥物标志及名称使用的管理,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第四十三届世乒赛的会徽、吉祥物标志及“一九九五年天津第四十三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名称中外文文字(包括缩写字样,下同)的所有权,属第四十三届世乒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二、除新闻宣传外,凡需使用第四十三届世乒赛会徽、吉祥物标志及名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组委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并取得《标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未取得《标志使用许可证》者,不得使用。
三、《标志使用许可证》[1]不得转让,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第四十三届世乒赛的会徽、吉祥物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或申请商标注册。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标志使用许可证》,擅自在商品上使用第四十三届世乒赛会徽、吉祥物标志及名称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组委员同意,擅自以第四十三届世乒赛名义从事各种经营活动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第四十三届世乒赛会徽、吉祥物标志及名称的,责令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将《标志使用许可证》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收缴其《标志使用许可证》,并没收非法所得,对转让者或许可者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凡伪造《标志使用许可证》者,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组委会撤销后即行失效。
附件:
1、第四十三届世乒赛[2]徽会、吉祥物标志、名称图及说明(略)
2、《标志使用许可证》样式(略)
199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