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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全景草坪草种及其品种

发布时间:2022-05-13 04:54

1常见品种

百慕达(天堂草、矮天堂)+黑麦草

《草坪全景草坪草种及其品种》   高羊茅   马尼拉(马尼拉结缕草、沟叶结缕草、半细叶结缕...)   狗芽根(拌根草、爬根草、百慕大草、铁钱草、行..   高羊茅与狗牙根   日本结缕草   宁波地区夏日高羊茅养护就很困难。一般这边用天堂草与黑麦草混播   适合足球场的草坪:狗牙根马尼拉进口品种

2品种介绍

结缕草草坪的建植与管理   日本结缕草(ZoysiajaponicaL.)是多年生暖季型草本植物,禾本科,结缕草属。其叶片革质,长3厘米,叶宽4-6毫米,披针形,先端锐尖。叶色嫩绿,茎叶密集,植株低矮直立,具有极其发达的根茎,属深根性植物,须根可深入土层30厘米以上,能够充分吸收水分,因此,结缕草有极强的抗旱能力。

特性:   1.耐旱、耐热性极强;2.抗寒性强;3.耐盐碱性强;4.耐磨、耐践踏、弹性好;5.耐低修剪;6.具有较好的抗病虫性;7.耐土壤贫瘠;8.耐低水平养护。   适用范围:   日本结缕草适宜中国北至吉林,南到海南及东南亚等广大地区。常用于高尔夫球场、运动场、公共绿地、庭院及护坡草坪。

建植:   1.播种:初夏地温达到20℃以上时适宜播种,播种量为10-15克/平方米,高尔夫球场和运动场的播种量为15-20克/平方米。播种深度0.5-1cm,正常条件下10-25天左右即可出苗。   2.出苗期应保持土壤湿润,每天需浇水1-2次,少量多浇。   3.成坪:日本结缕草生长缓慢,草坪由播种至理想的盖度约需两个多月的时间。

管理:   1.土壤:日本结缕草最适宜弱酸至中性砂壤土,在酸碱性土壤中亦可生长。   2.灌溉:日本结缕草草坪成坪后,需水量极少。成坪后,应根据草坪的生长状况来决定其浇水次数和数量。   3.施肥:幼苗期以前一般不需施肥,   4.修剪:结缕草草坪的修剪次数较其他草坪少。成坪后每月修剪一次,生长旺盛季节每月修剪两次。适宜的留茬高度为1.5-4.5厘米。   5.病虫害防治:结缕草一般无病虫害发生,可在春季略施杀菌剂防治病虫害。   6.杂草防除:防除杂草是建坪成功的关键。成坪以后,结缕草的侵占性极强,其它杂草很难侵入。

3事例介绍

名 称:狗牙根拉丁名:Cynodondactylon   别 名:拌根草、爬根草、百慕大草、铁钱草、行仪芝   科:禾本科属:绊根草属   广布于南北温带地区,中国华北以南均有分布,是中国中南部野生乡土草种。但生长在其他草坪中则为恶性杂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具细韧的须根和短根茎。茎匍匐地面,可长达1米,节间着地即能生根。植株低矮,直立秆高10厘米。叶线条形,扁平,长3.8~8厘米,宽1~2毫米,先端渐尖,边缘有锯齿,浓绿色;叶鞘具脊,鞘口有柔毛;叶舌短,具小纤毛。5~7月抽出穗状花序,结实力极差,种子成熟脱落,有自播能力。   喜光,稍耐阴。草质柔软,耐践踏。由于须根分布较浅,夏天遇干旱时,易出现匍匐茎嫩尖或叶片干枯。喜排水良好的肥沃土壤,耐盐碱性强。在低于16℃时停止生长,在7~10℃时叶片变成棕黄色。春天返青较早,绿色观赏期在华东地区为245天。   狗牙根养护管理比较粗放,对剪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要求均不高。但夏季不耐干旱,应注意加强浇水。恢复再生能力强,经严重践踏的草坪,应及时喷灌浇水,一般3~5天即可萌发新芽,7~8天可完全复苏。

名 称:高羊茅   拉丁名:Festucaarundinacea别 名:苇状羊茅科:禾本科属:羊茅属   原产欧洲,多年生草本植物,丛生型禾草,高80~100厘米。须根发达,入土较深。秆直立光滑。叶片较宽,线形,先端长渐尖,脊背光滑,大多扁平,长15~20厘米,宽2~7厘米。圆锥花序,直立或下垂。颖果,种子长3.4~4.2毫米。   适应性强,生活力、生长势、抗践踏能力亦强。抗寒,也较抗热,冬季在-15℃低温下可安全越冬,夏季可忍耐38℃高温。耐干旱,也耐潮湿。在PH值4.7~9.0的土壤上都能生长,最适宜的PH值为5.5~7.0。在富含腐殖质的疏松土壤上生长良好,具有吸收深土层水分的能力。喜阳,也耐半阴。耐修剪,但不耐低剪。   是上海使用较多的一种冷季型草坪草。由于叶基较高,所以叶片较高,形成的草坪植物密度低,叶片比较粗糙,管理要求比较粗放。

名 称:矮生百慕大   拉丁名:Cynodondactylon×C.transadlensis‘Tifdwarf’别 名:天堂草、矮天堂、   科:禾本科属:狗牙根属   为多年生草本植物,是近年人工培育的杂交草种。矮生百慕大叶丛密集,植株低矮,叶色嫩绿而细弱。耐寒、耐旱、病虫害少,生长缓慢,耐频繁的刈割、践踏后易于复苏,绿色观赏期为280天。现常作单纯草坪(即由一种草本植物组成的草坪),或与黑麦草混合栽培。即用非洲狗牙根与普通狗牙根杂交后,在子一代的杂交分离选出来的。

名 称:黑麦草   拉丁名:Loliumperenne别 名:多年生黑麦草、宿根黑麦草科:禾本科属:黑麦草属   原产南欧、北美和亚洲西南部,是欧洲、新西兰、澳大利亚、北美的优良牧草种。   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具细弱的根状茎,须根稠密。秆丛生,质地柔软,基部倾斜,高50—100厘米。叶片狭长,有微柔毛,长10—20厘米,宽3—6厘米,深绿色,具光泽。穗状花序,颖果棱形。喜冬季温暖湿润、夏季较凉爽的环境,生长适温为20—27℃,抗寒、抗霜,在气温低于-15℃时才会产生冻害,甚至部分死亡。但不耐炎热、温度35℃以上时生长势变弱。喜阳,耐阴能力稍差,阴处生长时易出现病害。耐湿但不耐干旱,在水分少而瘠薄的沙土中生长不良,适宜在肥沃、湿润和排水良好的土壤中生长。适宜的PH值为6—7。耐践踏。寿命不长,一般4—6年。用于草坪的是其中的矮生类型。   由于分蘖力强,必须加强春秋季节的剪草,以控制高度,促进分枝增多;但夏季生长缓慢,应减少剪草次数。上海常用其与暖季型的矮生百慕达混合栽培,即在秋末冬初追播黑麦草,〔可用一年生黑麦草(I.multifoolorum)〕,使矮生百慕达进入枯黄休眠期时,用以保持冬季草坪的绿色。

4草种管理

为了规范和加强草种管理,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草品种选育和草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草种,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生态建设、绿化美化等用途的草本植物及饲用灌木的籽粒、果实、根、茎、苗、叶、芽等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

农业部主管全国草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种管理工作。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草种生产、经营活动;草种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草种行政管理工作。草种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5草种质资源保护

国家保护草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农业部根据需要编制国家重点保护草种质资源名录。

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草种质资源,建立草种质资源库,并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草种质资源名录。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国家和地方草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保护地。

禁止采集、采挖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草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采挖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从境外引进的草种质资源,应当依法进行检疫。

对首次引进的草种,应当进行隔离试种,并进行风险评估,经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国家对草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草种质资源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6草品种选育与审定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草品种选育,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草品种,鼓励企业投资选育草品种。

国家实行新草品种审定制度。新草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农业部设立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新草品种审定工作。

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相关的科研、教学、技术推广、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的专业人员组成。

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农业部聘任。

审定通过的新草品种,由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证书,农业部公告。

审定公告应当包括审定通过的品种名称、选育者、适应地区等内容。

审定未通过的,由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新草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草种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

7草种生产

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草种生产许可证由草种生产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繁殖草种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草种生产地点;

(三)具有与草种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四)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和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五)草种晒场情况介绍或草种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六)草种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七)草种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八)草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九)品种特性介绍。

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草种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核发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对生产地点、晾晒烘干设施、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进行实地考察。

草种生产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

在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从事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草种生产许可证。

草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草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草种,并建立草种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草种生产后2年。

8草种经营

草种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取得草种经营许可证后,凭草种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但依照《种子法》规定不需要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的除外。

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草种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

其他草种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草种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经营场所照片、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三)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证明。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核发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对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草种质量的仪器设备进行实地考察。

草种经营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草种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

在草种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经营草种。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草种经营许可证。

草种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草种的质量负责,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草种使用者提供草种的特性、栽培技术等咨询服务。

销售的草种应当包装。实行分装的,应当注明分装单位、原草种或草品种名、原产地。

销售的草种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注明草种类别、品种名称、种子批号、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单位名称和质量指标等事项。

标签注明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草种相符。

销售进口草种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

草种经营者应当建立草种经营档案,载明草种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草种销售后2年。

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当地草种广告的监督管理。草种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不得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9草种质量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草种质量监督抽查规划和本级草种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抽查计划。

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列入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实施监督抽查的企业,自扦样之日起6个月内,本级或下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的同一作物种子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对草种质量进行检验。

承担草种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监督抽查的草种应当依据《国家牧草种子检验规程》进行质量检验。《国家牧草种子检验规程》中未规定的,依据《国际种子检验规程》进行质量检验。

《草种质量检验报告》应当标明草种名称、扦样日期、被检草种的数量、种子批号、检验结果等有关内容。

《草种质量检验报告》由持证上岗的草种检验员填写,检验机构负责人签发,加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被抽查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检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收到复检申请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查,需要复检的,应当及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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