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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喷桩施工工艺

发布时间:2022-05-08 17:54

1工艺要求

①进行湿法水泥搅拌桩施工的场地,事先应整平,必须清除地面以下的一切障碍物(包括石块、树根和垃圾等),准确地进行桩位放样,场地低洼或水塘地段应先排水清淤后再回填素土(不得回填杂填土)至整平高程;

② 施工机械: 深桩施工机械动力应大于45KW以上,钻头叶片三层,每层两片,上下层间距300mm,水平两片叶片夹角30度,每片叶片宽100mm。

2施工步骤

③ 施工操作步骤如下:

a. 钻机定位;

b. 钻杆下沉钻进;

c. 上提喷浆,提升至地面以下1m时,宜用慢速,提升至地现0.25m时,停止喷浆,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均匀密实;

d. 重复搅拌下沉、喷浆;

e. 重复搅拌提升,直至离地面0.25m;

f. 关闭搅拌机械;

④ 水泥浆搅拌桩采用的水泥为42.5级普通水泥,桩径50cm,水泥用量为50~60kg/m,桩身配方试验强度为1.2Mpa,在工程施工前必须通过室内配方试验的检验,并且进行成桩工艺试验以掌握对该场地的成桩工艺及多种技术参数。

⑤ 允许偏差值

a. 水泥用量的误差不得大于1%;

b. 为保证搅拌桩的垂直度,应注意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对地面的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5%;

c. 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

d. 搅拌机下沉或提升的时间应有专人记录,时间误差不得大于5秒;

e. 成桩七天后,应进行开挖检查,观测桩体成型情况及搅拌均匀程度,成桩28天后应进行钻孔取芯检测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抽检桩数的频率和检验标准按省高指有关检测文函规定执行。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90天龄期)控制标准为1.2MPa。

3注意事项

a. 水泥浆液应严格预定的配比拌制。准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不得停置过长,超过2小时的浆液应降低标号使用;浆液倒入集料时应加过滤,以免浆内结块,损坏泵体。

b. 泵送浆液前,管路应保持潮湿,以利输浆。现场拌制浆液,应有专人记录水泥用量,并记录泵送浆开始、结束时间。

c. 供浆必须连续,拌和必须均匀。一旦因故停浆,为防止断桩和缺浆,应使浆搅拌机下沉至停浆面以下0.5m,待恢复供浆后,再喷浆提升。因故停机超过3小时,为防止浆液硬结堵管,应先拆卸输浆管路,清洗后备用。

d. 水泥浆液应添加生石膏2%(水泥重)。

e. 对深层搅拌桩招标施工应注重工程经验丰富的队伍。

⑦水泥搅拌桩施工参数建议

a. 钻进速度≤1.0m/min为宜,为保证桩体含灰均匀性,钻进时不宜带浆,在钻进的同时,按确定的水灰比拌制水泥浆(一般为0.4~0.5)。水泥浆制作预搅必须大于4分钟时间后才能进入喷浆池,喷浆池内必须随时搅拌以保证水浆不离析。

b. 喷浆搅拌提升,速度应<0.8m/min,边喷浆边搅拌提升,搅拌轴转动速度应尽量用快挡。

c. 全桩进行复搅,复搅及提升速度<0.8m/min,将剩余水泥浆喷完。

d. 检查浆桶中水泥浆是否喷完,如没喷完,重复以上步骤直至水泥浆喷完。

对于采用湿法水泥搅拌桩处理的小型构造物路段,施工前需将原地面整平至整平高程,整平高程应高于基础底标高50cm,然后沿构造物轴线方向布桩。待湿法水泥搅拌桩施工完毕后,需经检测达到良好以上或养生至设计强度的80%以上,才可挖至桩顶高程,然后施工通道基础。

在湿法水泥搅拌桩施工前需先安排试桩,试桩后安排质量检测,根据试桩和质量检测结果验证和调整施工工艺参数和设计。

(3) 填土等载预压

① 路床顶面设计高程以下路基压实标准及路堤填料使用同一般路基。

② 填土预压高程=路床顶面设计高程。

③ 等载预压高程=路床顶面设计高程+等载高度。

④ 填土预压的等载土方均用素土填筑,压实度为≥85%。

(4)其他

① 特殊路基下沉后,路堤边坡坡率、路堤宽度、高度均会发生变化,设计时已予以考虑。填筑路堤时,应按设计边坡、侧坡加宽或现场实测推算值连同施工加宽值(单侧50cm),与路基填筑同步施工,确保其压实宽度大于路堤设计宽度,并保证削坡后有效的断面尺寸和路基宽度。

② 排水系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加固效果和预压时间的长短,因此排水工作必须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③ 河塘段边沟外侧土堤与路基主体同时填筑。施工时必须避免高堆填快速施工。应薄层摊铺,分层充分碾压。填筑时加强观测,控制施工速率。

④ 施工中,如果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有出入时,经监理工程师研究同意后,可会同设计代表作适当调整。

(5)观测

为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施工、监理部门应加强动态观测。一般软土路段的观测,主要是针对路中心处的地面总沉降和路堤坡脚外的地面高程和位移的变化情况。观测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的测试设备和标志也由施工单位严加保护。

为了确保路堤填土的安全施工,防止软土地基失稳,要控制施工填土速率一般(按1m/月控制),水泥桩处理区可适当放大,设计要求按以下观测标准控制:

地面沉降:≤10mm/d,边桩水平位移:≤5mm/d。有条件时可在重点路段布置深层侧向位移观测。

各观测断面加荷填土的施工速率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地质条件和地基强度增长规律分析,以及观察路堤坡脚情况,分析地基上的塑性变形产生失稳的状态后确定。等、超载预压的路段,路基产生沉降后应及时补充等、超载土方;卸载应在沉降速率满足设计要求后由观测单位、监理单位报业主同意后方可执行。

根据以上实际观测成果,推算路面的开工时间,要求沉降连续2个月小于5mm/月后方可铺筑路面,同时结合其他高速公路的有关成果,确定路面施工的时间。同时,根据实测沉降量对计算沉降值进行修正,以满足工后沉降的要求,若不满足,则需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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